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对信息系统构成危害,近日东平支行按照泰安分行“关于加强计算机病毒管理的通知”精神,针对近来部分计算机用户发现病毒的现状,采取六项防范措施,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职责分解,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卸载防病毒软件或关闭防病毒软件的实时监控功能。 要及时更新个人计算机的系统补丁程序、防病毒软件引擎和病毒码,发现病毒码无法及时更新时立即与科技人员联系处理。 含有病毒的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介质在病毒未被清除时严禁继续使用;严禁将外来U盘未杀毒前就在计算机上拷贝数据等文件。 发现计算机受到病毒入侵,或发现计算机病毒无法有效清除的,要立即采取网络隔离措施,并立即报告科技人员解决,严禁发现病毒置之不理。 若发现计算机受到病毒入侵,或者发现计算机病毒无法有效清除的,立即将该机器网线拔掉,并通知办公室进行处理。 员工需要对U盘等存储介质杀毒时,必须首先拔下网线,杀毒完成清除日志后才能连入内网。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或者发生病毒较多的单位和个人,该行将实行考核和定期通报制度;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病毒传播或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较大影响的,将按照上级行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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